《黑龙江蓝驰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收费办法》
一、按件收费
1、无财产争议案件:普通民事、经济、行政案件,不涉及财产的,根据案件性质、复杂程度、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,在6000-2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;外地(指哈尔滨市区之外,包括归属哈尔滨市管辖的9个县市)民事、经济、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,代理费10000-50000元;
每阶段案件哈尔滨市区内交通费500元,外地差旅费实报实销。
2、法律文书:代为撰写、修改、审查法律文书,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、难易程度、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,每份文书在600-5000元之间协商收费;
3、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: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,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、使用目的、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,每份为3000-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;
4、律师尽职调查报告:50000-30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;
5、律师风险评估报告:20000-10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。
二、民商案件收费
(一)、一审阶段
争议标的 计算比例
1、10万元以下部分
争议标的额的10% 但最低6000元起
2、10万—100万元部分
10000元加标的额10万元以上部分的4%
3、100万—1000万元部分
40000元加标的额100万元以上部分的2%
4、1000万元以上部分
200000元加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部分的1%
(二)、 二审阶段
1、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,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;
2、曾代理一审的案件,代理费按一审收费适当照顾协商收费;
3、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,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。
(三)、再审(申诉)阶段
1、未曾代理一、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(申诉)的案件,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;
2、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,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适当照顾协商收费。
(四)、仲裁案件: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.5倍计算收取。
(五)、执行案件: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.5倍计算收取。
以上案件除执行案件之外每阶段哈尔滨市区内交通费500元,外地差旅费实报实销。执行案件交通费双方协商收取。
三、刑事案件收费
(一)、一审
1、侦查阶段(含检察院自侦):10000-20000元;
2、审查起诉阶段: 20000-30000元;
3、审判阶段:20000-100000元;
4、代理刑事自诉、附带民事诉讼20000-100000元。
5、涉及国家安全罪、涉黑恶、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或疑难案件,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。
以上每阶段案件哈尔滨市区内交通费500元,外地差旅费实报实销。
(二)、二审
1、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,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;
2、曾代理一审的案件,代理费按一审收费适当照顾协商收费;
3、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,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。
哈尔滨市区内交通费500元,外地差旅费实报实销。
(三)、 再审(申诉)阶段
1、未曾代理一、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(申诉)的案件,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;
2、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,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适当照顾协商收费。
哈尔滨市区内交通费500元,外地差旅费实报实销。
四、涉及财产的行政案件收费
按照民商案件收费标准收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