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所自成立以来,根据省、市、区司法局、律协关于开展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和2008年律师事务所信用星级活动的要求,依据国家、省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、规章、规定的要求,进一步修改、完善、健全规范了所内各项管理制度,坚持不懈地狠抓律师队伍思想建设、业务建设、制度建设。律师事务所的行政事务管理、律师业务管理、档案管理、律师投诉管理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及考核工作井然有序,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全面地贯彻执行,律师以优质、高效的法律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当事人的好评,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。 日前,我所被黑龙江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黑龙江省司法厅、黑龙江省诚信建设促进会、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共同评为“黑龙江省律师事务所信用星级单位三星级”。